4月24日,阿鲁科尔沁旗林草局召开全旗发展林下经济工作会议。全旗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林草业负责人及林业和草原工作站站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赤峰市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暂行管理办法》及《阿鲁科尔沁旗发展林下经济审批管理规范》两个文件。
会议指出,在阿鲁科尔沁旗境内发展林下经济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定,经旗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阿旗林草局分管业务副局长详细讲解了发展林下经济条件及审批范围、编制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审批程序、技术要求、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会议强调,各苏木乡镇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开发林草、林花、林菜、林药等模式,利用林下空间发展立体养殖,发展林禽、林蜂等模式。
全旗林业干部要深入基层、了解民意、掌握林情、严格监管。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理念,要科学利用并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在兴林中富民,在富民中兴林,实现林下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发展经济而破坏生态资源的违规违法行为。(江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