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德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厂区内露天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石粉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19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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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赤峰德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处罚事项
赤峰德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厂区内露天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石粉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19 11:1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环罚〔202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