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 |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银宏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处罚事项 | 你单位2024年1月24日检测的车牌号蒙GSP633车辆,2024年3月28日检测的车牌号蒙DU000B车辆,2024年12月18日检测的车牌号蒙DB812U车辆在通过加载减速法检测时,擅自修改发动机额定功率值,车辆检验报告中的额定功率小于车辆实际额定功率,且轮边功率测量结果低于机动车实际发动机额定功率的40%,并判定检验结果合格。你单位通过擅自降低车辆额定功率的方式,降低最大轮边功率限值,致使车辆顺利通过环保排放检验,并为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存在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并收取上述车辆尾气检测费用合计420元。 | ||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肆佰贰拾元整(¥42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9-19 11:25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赤环罚〔2025〕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