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4-0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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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会议时间 2024-04-07 09:30
议定事项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住建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现结合工作实际,将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明确如下: 一、班子成员共性清单 (一)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重大事项决策,研究部署或参与督促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推进和监督检查。 (二)协助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每半年听取分管单位、站办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加强对分管站办室干部职工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监管,按规定开展廉政约谈、提醒约谈和问责约谈。 (四)牵头处理分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诉求处理及行风和效能投诉。 (五)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六)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与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 (七)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参与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每年不少于12次。 (八)积极组织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廉洁从政教育、意识形态和民族工作教育,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 (十)树立良好家风,对家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十一)按要求完成上级党委、纪委监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班子成员个性清单 (一)郭术文(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系统所属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站办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责任清单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及时调整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3.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4.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带头上廉政党课,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上作表率。 5.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涉纪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6.组织协调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主动接受监督,支持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8.按规定向旗委、旗纪委监委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二)邢东翔(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做好系统党建、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管理、法制、信访、工青妇、“12345”热线、物业市场管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张学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行业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辅助工作,承担城区房屋交易、租赁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服务保障工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管理(集中供水、集中供热、燃气、污水处理监督检查工作),房屋征收,老旧小区改造,城区防汛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刘会成(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消防、村镇建设、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局机关日常(含人事)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 已完成
完成时限 2024-04-07 11:00 是否完成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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