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名称 | 住建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分解意见 | ||
| 会议时间 | 2024-04-07 11:00 | ||
| 议定事项内容 | 2024年,阿旗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纠正“四风”,大力整治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分解意见: 一、领导班子工作任务职责 1.坚持日常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抓同落实。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上一年度履行责任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安排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与各站办室和系统所属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3.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督促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 4.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积极参加述职述廉工作,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1次。 5.认真落实旗委、旗纪委监委以及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逐级传导压力,督促各站办室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6.按规定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系列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 8.进一步推进落实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抓好系统内部作风建设,提高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力,防止存在“四风”问题变异反弹,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作风长效机制。 9.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10.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领导干部职责 1.根据工作分工,每半年听取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开会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对分管站办室干部职工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监管,按规定开展廉政约谈、提醒约谈和问责约谈。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年底按规定向党委(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家风,对家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牵头处理分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诉求处理及行风和效能投诉。 4.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将自己时刻置于党内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三、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分工 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郭术文 主持住建系统党委和住建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系统所属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站办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邢东翔 负责系统党建、机关党建工作、建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管理、法制、信访、工青妇、“12345”热线、物业市场管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等工作。 分管:党委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法制办、信访办、安委办、“12345”热线协调办公室、物业办、自改办、工会办公室。 联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学军 负责房地产市场行业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执 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辅助工作,承担城区房屋交易、租赁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服务保障工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管理(集中供水、集中供热、燃气、污水处理监督检查工作),房屋征收,老旧小区改造,城区防汛等工作。 分管: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包括征收办、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公用事业办)。 联系:城乡建设集团。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会成 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消防、村镇建设、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局机关日常(含人事)工作。 分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包括安监站、质监站、消防办)、村镇办、项目办、局办公室、档案室。 | ||
| 工作进展情况 | 已完成 | ||
| 完成时限 | 2024-04-07 12:00 | 是否完成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