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3-20 09:30

分享:
X
会议名称 住建系统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会议时间 2024-03-20 09:30
议定事项内容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廉洁意识、自律意识,建设崇尚廉洁、运转高效的干部队伍,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特制定住建系统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赤峰市八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按照旗委十五届第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全面推进清廉单元建设,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举措、过硬的作风,高质量高效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住建业务工作中。 2.加强政治监督。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动态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岗位风险和防范措施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3.压紧压实责任。分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充分发挥党委、派驻纪委监委职能作用,着力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廉政思想根基。 4.加强政治教育。持续巩固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力深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作用,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团结引领广大住建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筑牢反腐防线,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5.加强品德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员工职业道德意识,培养职业道德情感,锻炼职业道德意志,树立职业道德观念,养成职业道德习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关心群众、正直为人、遵纪守法。 6.加强法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增强法纪意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工作中自觉矫正行为偏差。 7.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警示教育片,通过涉案人员现身说法、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原因,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总结教训,防微杜渐。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坚持正风肃纪,推进清廉单元建设。 8.深化作风建设。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9.盯紧重要节点。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着力抓好防范和纠治,预防利用数字支付、科技产品、智能工具等更为隐蔽的新型腐败。 10.构建亲清关系。聚焦民生领域,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筑牢“亲”“清”政商关系红色底线,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四)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夯实日常监督。 11.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党务、局务公开工作力度,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抓住“关键少数”,推进“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2.抓实日常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 13.加强风险防控。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积极构建和完善集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为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按制度、规矩、流程办事,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落实一岗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责任上肩“不甩手”。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分管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分管领域,做到分工明确“不缩手”。 (三)坚持统筹兼顾。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做到正风肃纪反腐与推进重点难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工作进展情况 已完成
完成时限 2024-03-20 11:39 是否完成 已完成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蒙ICP备05003979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10033 蒙公网安备15042102000114号
主办单位: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政务  Email:aqxxzx@163.com 邮政编码:025550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办公地点:阿旗党政综合楼321室 电话:0476-723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