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直各委办局:
为大力推广公民无偿献血,缓解医疗临床用血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关于做好春节期间血液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医急安全便函〔2023〕6号),决定在全旗组织开展集中献血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原则上各单位献血人数不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15%。
(二)各地区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居民群众主动献血。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动员各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主动献血。
二、工作安排
各地区、单位要根据《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明确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做好宣传、组织、动员
工作,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各地区、各单位需提前与赤峰市中心
血站阿旗采血点沟通协商。
(一)可组织本地区、单位人员自行前往采血点进行无偿献血。
(二)可由采血点合理安排专业人员下沉到机关、校园、企事业单位、社区、苏木乡镇(街道)进行采血服务。
(赤峰市中心血站阿旗采血点地址:旗医院门诊楼2楼201室,联系电话:2790827,联系人:田艳波13734768089)。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无偿献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区、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强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无偿献血的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积极宣传引导。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各地区、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列为公益宣传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益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无偿献血公益知识的知晓度,深度挖掘报道先进事迹,传递社会正能量,号召更多健康适龄群众参加无偿献血。
(三)压实工作责任。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区、单位要加强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积极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一把手是无偿献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抓落实,切实把无偿献血活动宣传好、组织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实现我旗采用血量基本平衡。
附件:1.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时间安排表
2.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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