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政办发〔2025〕30号
关于印发《阿鲁科尔沁旗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阿鲁科尔沁旗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阿鲁科尔沁旗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2025〕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5〕38号),《中共赤峰市委员会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赤党发〔2023〕5号)和《赤峰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赤教基字〔202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优化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
2.坚持“计划总控、班额严控、校际均衡”原则。招生过程中,适度调整招生范围,确保校际均衡,起始年级坚决杜绝产生大班额。
3.坚持“阳光招生、机会公平、结果公正”原则。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阿旗应届小学毕业生和非阿旗学籍且符合到阿旗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学籍、户籍及父母(法定监护人)住房等情况将招生学位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优待学位类型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司法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条件的人员子女。
2.持有旗人民政府出具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函的人才引进人员子女。
3.持有残疾证的阿旗户籍轻度残儿到学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中度残儿建议到阿旗民族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重度残儿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由学区学校或阿旗民族特殊教育学校视具体情况安排送教上门。
4.二孩、三孩本着“长幼随学”和“双向调剂”的原则,在符合招生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将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5.双胞胎、多胞胎允许家长申请捆绑参加阳光分班。
(二)小升初逐类安置类型
1.升入天山第三中学、天山第四中学、天山第六中学类型
(1)旗直小学学籍,学区有房。属天山城区(指罕乌拉街道和欧沐沦街道辖区,下同)小学毕业学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且实际居住。
(2)旗外及苏木乡镇小学学籍,学区有房。属各苏木乡镇小学和旗外小学毕业学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且实际居住。
(3)旗直小学学籍,学区祖房。属天山城区小学毕业学籍,其父母在天山城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规划学区内,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房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4)旗外及苏木乡镇小学学籍,学区祖房。属各苏木乡镇小学和旗外小学毕业学籍,其父母在天山城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规划学区内,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房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5)旗直小学学籍,学区租房。属天山城区小学毕业学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规划学区内租房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
(6)旗直及旗外小学学籍,学区无房。属天山城区小学毕业学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
2.升入天山第五中学、天山蒙古族中学类型
(1)学区有户有房。适龄少年是规划学区内户籍,不动产权房权属人是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房权属人一致,在学区内实际居住,户籍、学区和房产证三者统一。
(2)学区有户无房。适龄少年是规划学区内户籍,学区内法定监护人无合法不动产权房。
(3)学区无户有房。适龄少年非规划学区内户籍,不动产权房权属人是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房权属人一致,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学区和房产证二者统一。
(4)学区有户祖房。适龄少年是规划学区内户籍,其父母在天山城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规划学区内,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房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5)学区无户祖房。适龄少年非规划学区内户籍,其父母在天山城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规划学区内,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房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6)学区无户无房。适龄少年非规划学区内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天山城区内务工,且在天山城区内均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学区内租房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入学后经核查非租房实际居住的调剂到空余学位最多的学校就读。
(三)幼升小逐类安置类型
1.学区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是规划学区内户籍,不动产权房权属人是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房权属人一致,在学区内实际居住,户籍、学区和房产证三者统一。
2.学区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是规划学区内户籍,学区内法定监护人无合法不动产权房。(天山第三小学片区户籍仅限于红光村、红土井子、新农村、西双山村、杨树林村、三家村、东沙布台、尖山子、专业队、煤矿、喀喇沁荒、道德、呼和格日、上打井、下打井、合作村、石桌子、稻子把村的适龄儿童;天山第四小学片区户籍仅限于西双山村、杨树林村)
3.学区无户有房。适龄儿童非规划学区内户籍,不动产权房权属人是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房权属人一致,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学区和房产证二者统一。
4.学区有户祖房。适龄儿童是规划学区内户籍,其父母在天山城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规划学区内,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房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此类型只适用于升入天山第一小学、天山第二小学、天山第三小学、天山第四小学、天山实验小学。
5.学区无户祖房。适龄儿童非规划学区内户籍,其父母在天山城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规划学区内,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房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此类型只适用于升入天山第一小学、天山第二小学、天山第三小学、天山第四小学、天山实验小学。
6.学区无户租房。适龄儿童非规划学区内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天山城区内务工,且在天山城区内均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学区内租房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
注:以上逐类安置类型指不是每一所学校都会招到上述几个类型。根据实际情况,会出现一些学校只能招收两个或三个学位类型,学位额满后,不再招收下一个学位类型,其他学位类型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招生计划
为贯彻赤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赤峰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赤政教督办函〔2021〕1号)精神,接受“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验收工作,根据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规划方案》要求,2025年阿鲁科尔沁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将严格控制校额、班额,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起始年级严禁产生大班额,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天山第四中学可招收576人、天山第六中学可招收480人、天山第三中学应招尽招;天山第一小学可招收4个教学班、天山第二小学可招收6个教学班、天山实验小学可招收5个教学班,因新城区住宅密集、生源较多,天山第三小学可招收5个教学班、天山第四小学可招收6个教学班;天山蒙古族中学、天山第五中学、天山蒙古族实验小学、罕乌拉小学及各苏木乡镇小学根据学生生源数制定班级数。
六、招生范围
(一)天山第三中学
1.招收在欧沐沦街道居安社区、向阳社区、前进社区、天硕社区、北山社区、和平社区,以及潘家湾村、继贤村、团结村、房身村、东双山村、孤山子村、胜龙村、河东村、兴隆堡村、三家村辖区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2.招收巴彦花第一小学、乌兰哈达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3.招收天山第三小学毕业的住宿生;天山实验小学、天山第一小学、天山第二小学、天山第三小学、天山第四小学学籍,法定监护人在天山城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且未租住,在托管班或其他乡镇苏木居住的毕业生。
4.招收天山实验小学、天山第一小学、天山第二小学、天山第三小学、天山第四小学学籍,监护人在天山城区、杨树林、西双山辖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毕业生。
5.招收旗外就读转入阿旗,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罕乌拉街道辖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小学毕业生。
(二)天山第四中学
1.招收旗直小学学籍,在罕乌拉街道查布嘎社区、盛世社区、天元社区、百合社区、罕乌拉社区、赛罕社区辖区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在以上辖区内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苏木乡镇小学毕业生及旗外就读转回阿旗的小学毕业生。
2.招收旗直小学学籍,属新农村、红光村、红土井子村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天山第六中学、天山第三中学学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小学毕业生。
3.不招收住宿生,招生区域内有需要住宿的学生,调剂到天山第三中学就读。
(三)天山第六中学
1.招收旗直小学学籍,在罕乌拉街道汗廷社区辖区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在以上辖区内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苏木乡镇小学毕业生及旗外就读转回阿旗的小学毕业生。
2.招收双胜小学、巴彦包特小学、岗台小学、新民小学、荞麦塔拉小学、先锋小学、天山口小学、绍根第二小学、白城子小学、巴彦诺尔第二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3.招收旗直小学学籍,属杨树村、西双山村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天山第四中学、天山第三中学学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小学毕业生。
4.招收天山实验小学、天山第一小学、天山第二小学、天山第三小学、天山第四小学学籍,在罕乌拉道辖区内租住,在天山第四中学、天山第三中学学区内法定监护人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毕业生,额满为止。
5.面向全旗招收具有女子足球特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共15人。报名学生须是近三年参加过由教育局组织的旗级(甲组团体前三名、乙组、丙组团体冠军队员)及以上级别的女子足球比赛,程序册中有记录,并在比赛中荣获团体冠军的队员和荣获“最佳射手”称号的学生。
(四)天山第五中学
1.招收罕乌拉街道辖区内居住,且监护人在此规划片区内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小学毕业生。
2.招收巴彦温都尔苏木、罕苏木苏木、坤都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五)天山蒙古族中学
1.招收欧沐沦街道辖区内居住,且监护人在此规划片区内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小学毕业生。
2.招收除巴彦温都尔苏木、罕苏木苏木、坤都镇以外苏木乡镇户籍及旗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六)天山蒙古族实验小学
1.招收欧沐沦街道辖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2.招收罕乌拉街道辖区内居住,但监护人在此规划片区内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七)罕乌拉小学
招收罕乌拉街道辖区内居住,且监护人在此规划片区内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八)天山第一小学
1.招收在欧沐沦街道居安社区、前进社区、向阳社区辖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2.招收在潘家湾村、继贤村辖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3.招收在罕乌拉街道天元社区、盛世社区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且有到天山第一小学就读意愿的适龄儿童,额满为止。
(九)天山第二小学
1.招收在欧沐沦街道和平社区、北山社区、天硕社区辖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2.招收团结村、房身村辖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3.招收罕乌拉街道查布嘎社区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有合法不动产权房且有到天山第二小学就读意愿的适龄儿童,额满为止。
(十)天山第三小学
1.招收在罕乌拉街道赛罕社区、罕乌拉社区、天元社区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2.招收西双山村、杨树林村、三家村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3.招收东沙布台、尖山子、专业队、煤矿、喀喇沁荒、道德、呼和格日、上打井、下打井、合作村、石桌子、稻子把村户籍,且在天山城区其他学区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适于国家通用语言授课的适龄儿童。(本辖区内各学生也可到邻近的苏木乡镇小学就读)
4.招收在罕乌拉街道查布嘎社区、盛世社区、百合社区、汗廷社区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且有到天山第三小学就读意愿的适龄儿童共25人,额满为止。
(十一)天山实验小学
1.招收胜龙村、东双山、河东村、兴隆堡村、孤山子村辖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2.招收敖沐伦路以东天新家园、东城家园一期、东城二期、春雨小区、河畔小区、畜牧局小区、木材公司小区、如意家园、兴隆佳苑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3.招收在滨河花园、盛世D区、东城铭座、金桥家园、公路段家属楼、海天家园、民安家园、806转播台平房区居住的,有意愿到天山实验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4.招收在罕乌拉街道天元社区、罕乌拉社区、赛罕社区、查布嘎社区、盛世社区、百合社区、汗廷社区辖区内监护人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且有到天山实验小学就读意愿的适龄儿童,额满为止。
5.招收在罕乌拉街道辖区内居住(天元社区、罕乌拉社区、赛罕社区、查布嘎社区、盛世社区、百合社区、汗廷社区),法定监护人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十二)天山第四小学
1.招收在罕乌拉街道查布嘎社区、盛世社区、百合社区、汗廷社区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2.招收西双山村、杨树林村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十三)各苏木乡镇小学
招收本苏木乡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七、审核要件
(一)各苏木乡镇小学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二)城区小学、初中
1.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须提供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和监护人双方的结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书。户口及相关证件变更日期为网上报名开始之日前有效(即6月18日前有效)。
2.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房产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不包括商厅、车库、小棚等);不动产权权属人100%产权,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包括与亲属或与他人的按份占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出具与开发商签订的网签购房合同(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近两个月的水电发票及网上查询证明单。特别提醒:能办理房产证的小区,网签合同不作为入学依据。如出现房产证与户口不一致,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网签合同及其他相关证件变更日期为网上报名开始之日前有效(即6月18日前有效)
3.在天山城区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的需提供:
(1)由街道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在辖区内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未满6个月,按在天山城区内未租房进行安置。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供由赤峰市不动产发证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4.非阿旗学籍且符合到天山城区就读初一的学生,在报名时提交原小学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生电子学籍基本信息登记表。
(三)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房产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需要加盖抵押银行鲜章)、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也可现场利用手机在蒙速办上进行查询。
2.不动产权证未能办理,个别小区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以不动产中心提供的小区为标准),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预告证明,两者同时具备方可代替不动产权证。
3.未交工未实际入住的,能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不动产登记预告证明,认定为学区有房;不能提供上述材料不能认定为学区有房,需按照现居住条件提交相关资料。
4.学区有户无房的,指各学校规划学区内的非城镇户口,需提供二代户口簿、父母双方天山城区无合法的不动产权房证明。
5.不动产权证“权利性质”栏标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栏标注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商务等字样非住宅用房,不认定为学区内有合法房产,不作为入学报名条件。个别小区车库、仓库或商厅“用途”栏标注为:“住宅”,未实际居住,也不作为入学报名条件。如个别小区车库、仓库“用途”栏标注为:“住宅”,实际居住,但监护人在天山城区内有其他合法的不动产权房,也不作为入学报名条件。
6.经核实后,对不符合进城务工条件的人员子女要求回原户籍所属苏木乡镇学校就读。
八、招生程序
(一)招生宣传。利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阿旗教育局公众号发布《阿鲁科尔沁旗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告知家长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所需入学材料等;公布招生工作咨询电话,接受家长报名咨询等。各学校发布招生公告,通过公众号告知家长招生相关事宜,公布招生咨询电话,接受家长网上报名咨询。
(二)招生工作组。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纪律要求,认真完成审核工作。
(三)网上报名,学校初审。家长按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各学校要按照学位类型分类审核。每批次招生数、学生名单由招生审核小组成员和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分类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民族教育股,直至最后招生结束。
(四)分类型录取。各学校依据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对审核通过的学生,从(1)类开始,按批次顺延进行逐类录取,额满为止。
女子足球特长生录取办法:材料初审合格后,参加旗级体能技能测试,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战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实战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基本技术测试、身体素质测试成绩。 预录取名单在教育局公众号及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
(五)教育局复审。教育局成立审核工作小组,逐校审核学生家长上传的审核要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现场摇号录取。在逐类录取过程中,当录取到某一类型时,出现此类型报名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发布摇号通知,家长到学校参加现场摇号,进行摇号录取,额满为止。教育局提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新闻媒体、法制副校长、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参与现场摇号,并聘请公证人员全程公证。摇号未中和排在此类型后面的所有学位类型的学生,由教育局进行调剂。
(七)教育局调剂。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的学生、摇号未中的学生、排在摇号类型后的学生、列入黑名单的学生由教育局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被视为放弃在阿旗就读。
(八)发布录取信息。公示无异议,发布录取信息。
(九)教师均衡组合。各中小学根据设置的班数,依据教师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能力结构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均衡搭配平行班师资,确定班主任人选,教师名单公布后不允许调整。各校班主任代表对应的任课教师组合抽取学生分班后的序号,确定其所任教班级。现场随机抽签确定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再更换。
(十)学生阳光分班。2025年继续组织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对新生实施阳光分班。该系统在保证各班级学生人数、性别比例等方面保持相对均衡的条件下,实现均衡编班。届时将提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新闻媒体、法制副校长、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参与阳光分班,聘请公证人员全程公证。
首先班主任在阳光分班现场抽签确定教师组任教班级,再利用“学生智能分班系统”确定各班级学生名单,当场公布分班结果,学校将分班结果在校门口公示,并密封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备案。整个分班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拍照,留存好影像资料。同时教育局及各初中、小学校分别留存分班档案,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干预,分班后不允许校内再变更班级或在旗内各校之间变更学生就读学校。
(十一)建立电子学籍。学校在基础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指导下,为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建立国家电子学籍。
九、报名办法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实施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阿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登录“赤峰市教育局”网页(http://jyj.chifeng.gov.cn),点击“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或登录https://baoming.cfsedu.cn:8443进行报名。
十、时间安排
2025年6月初,出台招生工作方案,进行公示。
6月18日——26日组织网上报名及学校线上审核工作。
7月末教育局组织复审,并通知家长复审结果。
8月20日查询“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学校派位结果,并按学校通知要求到相应学校参加阳光分班。
8月31日根据查询结果到相应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9月15日前将新生学籍信息报教育局复审并办理电子学籍。
具体报名时间及流程如下:
(一)小升初报名时间:6月18日—22日
1.各小学毕业生务必于6月2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各苏木乡镇小学毕业生,6月20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填报。所有符合旗外转入到阿旗初中就读初一的适龄学生于6月20日前到教育局207室登记相关信息,并于22日参加网上报名。6月23日小升初报名系统关闭。
2.各初中学校对已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审核时,对初审合格的点选“通过”选项;对初审不合格的,要给出明确的填报修改意见并点选“不通过”选项,家长可通过短信接收到审核信息。
3.各苏木乡镇小学在6月22日下班前,将本校学生报名情况统计表和未报名儿童去向上交至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体育卫生教育股、民族教育股。
(二)幼升小报名时间:6月23—26日
1.苏木乡镇小学负责通知招生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并有序组织网上报名。24日下班前将报名结果及未报名儿童去向上报到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民族教育股。
2.天山城区小学
(1)所有符合到天山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于6月23日—26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务必于6月2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6月27日报名网站关闭。
(2)各校第一责任人要在初审时严格把关,组织招生工作人员对线上报名学生的相关要件认真审核,准确核对各类信息,对初审合格的直接点选“通过”选项;对初审不合格的,要给出明确填报修改意见并点选“不通过”选项,家长可通过短信接收到审核信息。
(三)符合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条件的儿童:6月26日前参加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单位出具的公函、相关资料。
(四)女子足球特长生报名时间:6月13日,以学校为单位向基础教育与体育卫生教育股上交报名信息及获奖材料复印件,初审合格后,6月16日组织体能、技能测试。
(五)校际间交叉复审时间:6月28日—7月中旬,各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单位开展交叉复审。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5年阿鲁科尔沁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副旗长任组长,成员由宣传部、纪委、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信访局、市监局、民政局、民委、司法局、罕乌拉街道办事处、欧沐沦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指导全旗的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由旗教育局依据指导意见制定招生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责任,招生工作由各校书记(校长)负总责。
(二)严格执行优待政策。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优待条件人员的子女予以优待。
(三)严格招生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学籍、户籍和房产等关键要素确定招生录取方式和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十项严禁”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擅自招收非本学区的新生,严禁违规招生。对违规招收学生的调剂方式为:调剂到本年度招生空余学位最多的学校就读;同时,下拨到各学校教育经费的学生人数,以教育局注册的学籍人数为准。
(四)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凡在招生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如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不动产权证)提供租房合同;故意不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报名的;无正当理由进行扰乱招生秩序的,一律列入诚信黑名单。对于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报名家长,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对于因家长被列入诚信黑名单而影响学生派位的,招生结束后,由教育局调剂到空余学位最多的学校入学。
(五)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子女入学。为落实好“两为主、两纳入”安置政策,解决农民工子女能够有学上、上好学的问题,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妥善进行安置,尽可能满足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需求。
(六)关注关爱特殊群体儿童。各中小学要详实了解入学孩子的基本情况,及时建立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档案,搭建家校沟通平台,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同时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一帮一”“结对子”“献爱心”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解决特殊群体儿童的实际困难。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七)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要求,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育责任目标管理,健全“户籍地”追踪报告制度,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实行跟踪监测,每学期开学当天学生报到完毕后,各校要及时统计已报到学生名册和未报到学生名册(加盖公章),报送教育局。未报到学生由毕业小学(幼儿园)负责协助联系家长,督促学生及时入学。一个月内,各校要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和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及时了解去向,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并上报教育局,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教育局将“控辍保学”纳入学校年末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学校限期整改,并建立约谈、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教育局基础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民族教育股备案。各校要认真排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和“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八)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学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休学、转学和复学的学生需及时办理手续,休复学和转学学生一律实行“抽签分班”,杜绝先入班后办理相关手续等违规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对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结果和“人籍一致”管理的核查机制。旗教育局要以“三不一直一表”的方式即不确定时间、不提前通知学校、不确定年级班级;直接入校、入班;以旗教育局的学籍人数信息表为准,随机抽查、依“表”核对、进班点名、随机调研家长等多种方式加强学籍管理,对核查结果进行旗内通报:坚决纠正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的违规行为,有违规行为的学校限期完成整改,形成整改说明报告报备教育局。
(九)严格控制转学。1.天山城区内转学:拟转入学校学区内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拟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方可申请。如学位已满,即使监护人有合法的不动产权房也无法办理天山城区内学校转入,只能相对就近调剂,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2.学校班级人数达到规定班额的不允许再转入学生。3.初中一年级上学期、小学一年级和毕业年级不得办理转学。4.所有转入学生必须按班额最小原则进行编班,如班额同等现场抽签定班。对于试图通过转学变相择班的不予办理转学。
(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教育局及相关单位要强化招生工作监管,严格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在开学后依据录取名单进行核查,核对编班程序,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依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教育局将招生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和行风评议,对宣传中考成绩、私招、滥招、弄虚作假、乱收费、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将在《阿鲁科尔沁旗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年度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评估中扣除相应的分数,情节严重的年度工作一票否决。
(十一)本方案由旗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阿鲁科尔沁旗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委员
会名单
2.天山城区街道辖区内的小区及平房区名单
附件1
阿鲁科尔沁旗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委员会名单
主 任:郭鲁蒙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主任:韩淏东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额尔德木图 旗教育局局长
成 员:王建伟 旗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刘志强 旗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陈 浩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温都苏 旗民委副主任
布和套格图 旗公安局副局长
斯 琴 旗司法局副局长
青 山 旗财政局副局长
邢东翔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凤军 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呼格吉乐图 旗信访局副局长
宋清涛 旗民政局副局长
郭晓东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鹏霜 旗卫健委副主任
刘永月 罕乌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立全 欧沐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 丰 旗教育局副局长
青 原 旗教育局副局长
胡旭东 旗教育局副局长
柳艳华 旗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附件2
天山城区街道辖区内的小区及平房区名单
一、欧沐沦街道社区(6个):居安社区、向阳社区、前进社区、天硕社区、北山社区、和平社区
居安社区:集安小区、集安平房、房建小区、蒙中家属楼、蒙中家属楼平房、商务小区、运管小区、商务平房、世纪宾馆小区、碧景华庭、碧景平房、俪盛尊园、俪盛尊园平房、兴银小区、铁工厂平房、铁工厂家属楼、农机小区、建行平房、建行小区、信合小区、农机监理小区、房产小区、邮政小区、邮政平房、烟草专卖小区、王府小区、王府平房、逸安小区、逸安平房、东市家园、东市平房。天新家园、东城家园一期、东城二期、春雨小区、河畔小区、畜牧局小区、木材公司小区、如意家园、兴隆佳苑。
向阳社区:派出所家属楼、东暖热力、天财小区、向阳小区、和谐家园、惠安小区、法院小区1#、法院小区2#、防疫站小区、胜利小区、人寿保险家属楼、中心家园、宾馆小区、平安家园、三幼平房区、贵和苑小区、滨河花园、老水务小区(老财政家属楼)、老打井队、旺业小区、蒙医院家属楼、祥和家园。
前进社区:和顺嘉城、和顺嘉城平房区、铁建办、老土地家属楼、盛世D区、东城铭座、金熙商业楼、辉煌小区、老公安局家属楼、老国税家属楼、南市场周围平房、福利小区、老交警队家属楼、吉祥家园、金桥家园、公路段家属楼、海天家园、民安家园、806转播台平房区、老汽车站平房、前进小区、前进小区平房区、稽查所小区、嘉和新城
天硕社区:教育局家属楼、北苑馨居、北苑馨居附近平房、粮食小区、粮贸小区、粮库小区、自来水家属楼、天硕家园、天硕家园附近平房、自来水家属楼附近平房、老一中家属楼、老一中家属楼附近平房
北山社区:天瑞家园、西市路平房区、老房产小区、城建家属楼、供销家属楼、合意村平房、天佑家园、安泰家园、地税前小区、幸福家园小区、计生局家属楼、馨苑小区、农林家属楼、医药公司家属楼、天山镇家属楼、社保家属楼、钟楼小区、慧花园西小区、慧花园东小区、报社家属楼、和平东街平房、汉林巷子北平房、农行家属楼、地税后小区、新信合家属楼、老武装部家属楼、军民小区、泰玉和小区、工商局小区、人民银行小区。
和平社区:和平小区、碧水佳苑、佳园小区、鑫和园、林兴家园、财险小区、财险平房区、泰和楼、中医院平房区、西河新村平房区、镇西联合社平房区、西河联合社平房区、和平社区温馨家园、新华园、西河新村
二、罕乌拉街道社区(7个):天元社区、罕乌拉社区、赛罕社区、查布嘎社区、盛世社区、百合社区、汗廷社区
天元社区:仁和家园、交通家园、检察院家属楼、锦绣家苑、天元小区、红光村平房区
罕乌拉社区:牧原小区、和美家园、新区温馨家园、文化家园、鑫百合小区、益民小区、中央领郡、四季花城、阳光地带、沁园东区、幸福桂园、农贸市场公寓、汽车站家属楼、亿佳尚居、邦达综合楼、铁路小区、铁路平房区、铁路家属楼、金典仁家、站前小区、铁路公寓、浦东国际、沁园西区、府润小区、乐居悦颂小区
赛罕社区:赛罕家园、福仓苑、红土井子平房区、峰景新城、天骄府、天骄南苑、中驰一品
查布嘎社区:金三角小区、怡园小区、城管家属楼、蒙安小区、新农雅居、西桥西散户、新农村平房区、玉龙家园、平安家园、尚景花园、鑫和雅苑
盛世社区:汉林西街胡同、金域新城、工行家属楼、天盛家园、新城商厦住宅楼、盛世嘉园、建设家属楼、公安家属楼、水务家园、科技家园、睦邻雅居、福星家园、老交通家属楼前院/后院、同心家园、鑫园小区(东西两院)、同心小区、同济小区、房产小区、外贸家属楼、丽水欣居、丽水欣居前院后院
百合社区:百合新城、四中家园、地税家园、国税家园、学苑华庭、阳光家园、国土家园、环保家园、林业家园、园丁小区、教育家园
汗廷社区:惠民小区、益民B区、御水园、中驰怡景嘉园、民俗家庭宾馆、幸福园、华睿府邸小区、御枫园小区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