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规公字(2023)第21号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在行政许可前履行告知义务的规定。我局依建设单位申请,现将拟规划许可事项告知如下:各有关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如果7日内不提出申请,我局将按有关法律程序核发规划行政许可手续,望互相转告。
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国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4万吨成品粮储备及配送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阿鲁科尔沁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建设项目 | 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国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4万吨成品粮储备及配送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集通路东火车站北400米 | 计划文件 | 2209-150421-04-01-121221 | ||
建筑名称 | 1#原粮储备库、2#成品粮储备恒温库、3#原粮储备库 | 建筑性质 | 永久 | 栋数 | 3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504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面积:10080平方米) | ||||
后附建筑总平面图、效果图。 |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7230631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lkeqq.gov.cn
特此公告
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2日
效果图.pdf |
总平面.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