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委托内蒙古亿帮生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省道210线格日朝鲁(赤通界)至巴彦温都尔段公路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为充分了解、掌握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见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道210线格日朝鲁(赤通界)至巴彦温都尔段公路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温都尔苏木)与通辽市扎鲁特旗(格日朝鲁苏木)交界位置附近,与扎鲁特旗境内的规划省道210线地宫化至格日朝鲁段公路相接,主要经过拉嘎赛花嘎查、德布勒嘎查、哈日诺尔嘎查及沙巴日台嘎查,终点止于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温都尔苏木沙巴日台嘎查,顺接既有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本项目公路等级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采用12m 整体式路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与路基同宽。本项目路线全长 30.22 公里,阿鲁科尔沁旗境内29.91公里,扎鲁特旗境内0.31公里。
三、项目建设期:2026年6月—2027年12月。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1亿元,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 解决。
五、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温都尔苏木拉嘎赛花嘎查、德布勒嘎查、哈日诺尔嘎查及沙巴日台嘎查。
七、实施单位名称: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元大街33号
联系人:邓昕伟
电话:0476-7232125
八、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亿帮生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区农贸市场C1座
联系人:查日苏
电话:17647333349
E-mail:786559489@qq.com
九、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事项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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