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收官之年。一年来,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精心谋划,精准实施,稳步推进生态建设,全面增强资源保护,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带领全体干部职工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 以增绿增效为抓手,扎实开展林草生态建设
一是较好完成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其中:完成林业建设任务0.5万亩;落实草原棚圈建设任务5.5万平方米、贮草棚1.6万平方米、青贮窖1.5万立方米。二是完成了草原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沙化草原治理5万亩、退化打草场修复1万亩、新建野生牧草种子抚育基地0.6万亩、新建节水灌溉优良牧草种子基地0.4万亩,新建草原固定监测点1处。三是完成经济林建设任务858.4亩,完成历年果树经济林工程补植任务1193.1亩。四是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拟退耕地块2.4万亩,对38.7万亩前一轮退耕还林和20.2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块进行了补植补造。五是按照全旗乡村振兴总体规划部署,2020年我旗计划对天山镇、双胜镇、绍根镇、赛罕塔拉苏木4个苏木镇12个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的街巷绿化进行重点打造。现已完成绿化面积1495亩,其中:街巷绿化212亩、村庄周边绿化1283亩。六是完成了游牧系统草原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游牧区季节性轮牧特点,探索试验游牧区修复治理有利时间,11月初完成游牧区沙化草原冬季雪前飞播牧草试验1万亩。七是完成2019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造林0.95万亩,结合2019年秋季检查验收结果,对2016-2018年采伐更新验收不合格地块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共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588份,涉及总面积1.06万亩。
(二)以规范整顿为重点,全力保障林草资源安全
1.强力推进已垦草原专项整治。2020年我旗在绍根镇开展了规范整治已垦草原经营秩序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制定印发了《阿鲁科尔沁旗规范整治已垦草原经菅秩序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方案》,由绍根镇党委、政府组织具体实施,旗林草局组织专班人员全面配合。行动开展以来,共接到举报电话500余次,共处理案件356起,其中:责令限期改正288余起、立案调查68起(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公安28起,行政处理40起),弃耕恢复植被面积达28.3万亩,整治成效显著。
2.认真完成各类督察整改。一是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涉及林业案件7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二是2018年森林督查涉及草原案件共63起,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三是2019年自治区环保督察书面反馈意见涉及林草局牵头整改共3个,其中正在整改2个、正申请销号1个;非书面反馈意见涉及林草局牵头整改有2个,其中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1个;群众举报涉及林草局牵头整改有18个,其中完成整改16个、正在整改2个。四是2019年森林督查涉嫌违法违规图斑共115个图斑,截至目前,完成整改恢复植被图斑92个、已办理征占地手续图斑12个、正在办理手续图斑8个、无需整改图斑3个。五是2020年森林督查疑似变化图斑229个,已配合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完成现地核实,全旗森林督查违法图斑15个,已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六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阿旗草原问题共9类,已全部完成整改。七是2018年度草原利用现状监测图斑核实涉及我旗53个,其中不占用草原的有16个,占用草原的有37个。占用草原的监测图斑中违法占用草原的有14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八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征占用草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矿山类项目2个和其他类项目1个,现已组件上报至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以督查整改为契机,全面开展违规违法使用林地、草原案件清理整顿工作,对信访举报和上级部门、纪检部门转办交办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全部建立台账,组织人员现场核实,立行立改,严肃整改。同时,全面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管理文件精神,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用途管制,实行定额管理、总量控制。事前,提前介入,提出建议意见;事中,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进行监督指导;事后,强化跟踪检查,确保规范使用。截至11月25日,受理永久性占用林地共9份,共使用林地面积202.4015公顷,森林植被恢复费2330.8291万元;全年完成征用使用草原审核11件,临时占用草原审批11件,直接为畜牧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使用草原审核7件和畜牧业服务工程设施使用草原审批14件。
3.全面加强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2020年我旗严格执行《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共发放草原保护宣传单4万余页,旗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草原游牧区放牧管理的通知》,重点推进了巴彦温都尔苏木境内草原游牧区草畜平衡工作,成效显著。
4.积极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20年全旗共发生林业虫害2种,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1.85万亩,完成防治面积11.8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在春季造林前深入到全旗各育苗单位和个体育苗户进行产地检疫,把好源头检疫关。
在草原鼠虫害防治方面,春季我局及时开展了草原鼠害外业调查工作,根据地形和草群结构,设置了60个定位监测点,及时掌握鼠害动态,为鼠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全年完成草原鼠害防控面积56万亩,其中:草原鼠害生物防控29万亩、招鹰架子防控2万亩、生态防控25万亩。
5.不断提高公益林管护水平。阿旗现有国家级公益林501.02万亩,共聘用管护人员590人。今年在编制实施方案前对全旗14个苏木乡镇、214个嘎查村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及补偿资金情况全部在当地进行公示,结合本地实际,各苏木乡镇、国有林业单位严格编制《2020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旗林草局完成评审并汇总后上报至市林草局备案,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明细表已上报至旗财政局,资金尚未发放。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提高护林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按照相关工作要求,9月9日至15日,我局对187名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进行了综合业务培训,培训采取分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本次培训分三期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林业基础知识、公益林管护、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林业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及相关器械实际操作演练。此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护林员的工作职责范围,有效提高了公益林护林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了我旗森林资源管护和防灾减灾能力,为今后我旗公益林管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6.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一是年初以来,旗林草系统共开展防火宣传活动20余次,出动人员180余人次,车辆40台次,发放宣传旗6000余面、条幅120条、标语4000条、宣传单40000份、宣传围裙和手提袋800个,特别是在清明节之际,与旗应急局联合开展了“文明祭祀”大型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全民防火意识,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开展自查,严控火源管理。我局定期组织各林业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的火灾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全年共开展隐患排查6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防患于未然;三是抓住重点时段,实行严防死守。防火期及清明节来临之际,成立督查组对国有林场防火工作落实和安排部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面落实国有林区防火包片责任制,责任明确到人头地块,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由于工作安排及时妥当,措施得力,各岗位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年初以来,我旗未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未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7.重点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优化调整期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的要求,我旗制定了《阿鲁科尔沁旗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旗长为组长,各相关地区及旗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阿鲁科尔沁旗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在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保护地健全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组织机构,抽调了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工作队伍。4月25日完成了自然保护地勘界工作,并向市林业和草原局上报了勘界报告。5月15日根据勘界报告确定的标点类型、数量、编号,完成了临时性现地标识的立标工作,并向市林草局申请验收。
8.全面强化林业草原执法。2020年我局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的高度,适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及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387起,共打击处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人475人,罚没款263万余元;共查处各类草原案件1363起(移送其他机关17起),罚没款262.53万元。
(三)以责任落实为核心,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持续深入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能力建设,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旗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建立健全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林草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工作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时制定了安全责任清单,年初工作会议与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同时,全面完善了安全生产、重大沙尘暴灾害、生态破坏事故、林业有害生物、森林草原火灾、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等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药品的储备工作,有效提高了应急管理水平。
2.狠抓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一年来,通过邀请赤峰市安全健康教育中心、自治区消防协会讲师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和公益林护林员集体培训等形式,全面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全年开展安全教育培训6次,结合森林草原防火,悬挂横幅、彩旗、宣传标语及发放宣传单(册)等各类宣传品6万余份。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重点对办公区的用电、用水、灭火器械、防盗设施等各个环节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制定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落实值班值勤制度,加强局机关安全保卫及来访进出人员登记管理。二是对本单位用车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与驾驶员签订了《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和草原局驾驶员安全责任书》,严禁职工(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单位公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开快车,对车辆实行经常性保养检查,杜绝车辆带病作业,确保安全出行。三是年初以来,为切实落实系统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从局机关抽派工作人员40名,分成15个检查组,深入系统各单位、林草领域个重点场所,每季度开展1次系统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后,及时进行跟踪回访,有效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深入企业严格检查,跟踪督促严肃整改。为加强林草生产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我局将全旗木材加工企业分成8个片区,设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为企业制定了《木材加工厂安全生产事故及消防应急预案》范本,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一些重点地段进行重复检查,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同时为规范林木采伐安全作业管理,我局与相关林木采伐企业签订了《林木采伐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规范作业、安全生产。
(四)以林业生态为基础,全面落实行业扶贫政策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生态扶贫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旗林草局始终将林草生态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了林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类资源,集聚各方力量,扎实推进生态扶贫工作。在2018年编制了《阿鲁科尔沁旗生态扶贫三年规划(2018-2020年)》,并将生态扶贫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每年根据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经验不足,查缺补漏,制定当年《实施方案》,把扶贫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林草生态扶贫工作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林草生态扶贫的落实情况,定期分析调度,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向上级报告生态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确保政策落实精准,工作富有成效;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生态脱贫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林草项目资金监管,自觉接受各类督促、检查和监督。同时,及时传达上级生态扶贫最新政策,加强对各地区生态扶贫工作的监管,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标准不规范的地区,责令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生态扶贫政策有力落实,生态扶贫项目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2.规范选聘程序,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在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过程中,结合上级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旗级方案,各苏木乡镇按照选聘方案,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拔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的护林员,负责一年生态管护工作,管护完成后,经考核合格,每人每年可获得1万元劳动报酬。
自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开展以来,我旗已累计选聘1300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生态管护工作,落实管护报酬1300万元,其中:2017年选聘150名、2018年选聘150个名额、2019年选聘500名、2020年选聘500名。通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生态管护工作,全旗的林业工程得到了有效保护,受聘家庭经济收入持续增加,全旗贫困家庭数量逐渐减少,并随着项目的深入开展,其作用将更加明显。
3.注重以工代赈,引导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一直以来,我旗在实施林业草原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始终把工程任务重点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的同时,注重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这样贫困户即可享受国家重点工程补贴,还可通过参与建设获得劳动报酬,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2014年以来,我旗累计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达100余万亩,累计完成投资12亿余元,通过带动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引导加入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年收入有了较大的提升。
4.谋划扶贫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实现长效脱贫。一是鼓励贫困户发展木本油料林。文冠果被确定为我国“三北”地区唯一适宜发展的木本油料林树种。在实施退耕还林、沙源治理及采伐更新等林业项目过程中,我旗始终鼓励贫困户发展文冠果木本油料林,文冠果盛果期后,初步估算每年每亩可获得经济收入2000元,是一条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之路。二是引导贫困户发展柠条饲料林。2014年以来,结合退耕还林和沙源工程,我旗共栽植柠条30万亩。同时,积极引入柠条饲料及燃料加工企业,公司通过土地承包的形式,对柠条进行平茬复壮,当地群众在获得土地流转费用的同时,还可到企业打工获得劳动报酬,有效增加当地群众收入。三是重点打造生态扶贫工程。2020年,阿鲁科尔沁旗石匠山流域扶贫开发经济林产业园区全面建成,产业园区是集退耕还林工程、果树经济林工程、重点区域绿化工程为一体的综合性扶贫开发工程。园区规划总面积7242亩,营造林面积2525亩,完成投资1100万元,工程辐射天山镇房身村和富有村共446户1794人。园区建成后,新增林地2525亩,可有效改善城镇周边生态环境;重要的是通过栽植大扁杏、新苹红、苹果梨、李子等经济树种,结合林下间作药材、牧草,可有效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初步估算园区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800余万元,可有效带动贫困户68户125人加快脱贫。
5.加强资金监管,全面做好生态惠民补偿资金发放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通过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微信平台宣传等形式,对各项生态补偿政策进行详细介绍,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补偿政策;二是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兑现程序。严格按照上级林草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制订生态补偿资金兑现工作方案,明确兑现范围、补偿标准、兑现方式、资金管理办法和兑现程序;三是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合格使用。按照上级关于生态补偿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对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账运行,独立核算,并在全旗各大媒体网站、微信平台、村务公开栏进行全面公开公示,增强资金发放和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使用效益,助力脱贫攻坚。
自2014年到2020年,我旗累计发放给贫困户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996.65万元,惠及贫困户4994户,贫困人口11660人,人均增收2570元。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已由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业单位自行编制完成,近期将组织发放。自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我旗累计实施退耕还林21.495万亩,累计发放给贫困户退耕还林补贴2819万元,惠及贫困户3231户,贫困人口7254人,人均3886元。
(五)以“行业清源”为契机,纵深推进行业乱象治理
今年以来,阿旗林草系统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立足行业实际和职能定位,把重点领域整治作为扫黑除恶的另一重要战场,坚决彻底推进“行业清源”行动,由点及面、全面铺开,全力扫清行业乱象,把行业治理推向纵深。
1.提高站位,强化学习。局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总责。年初,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及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对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相关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旗林业系统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到农村、进社区、入企业,做到广泛动员,实现宣传全覆盖。通过利用悬挂宣传条幅、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不断创新群众举报渠道,年初以来,共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宣传人员1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22幅、制作宣传橱窗2个、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并在旗森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和《关于征集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转发上级新闻动态,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3.全面排查,重拳出击。在摸排过程中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核查组深入细致地核查了上级转办的案件线索,并对近年来林草领域发生的案件深挖细查,力求取得突破。共核查线索51条,其中: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转办的线索16条、自查线索35条,转办线索有明确举报人的核查组均一一进行了回访,自查35条线索核查情况已及时上报至旗扫黑办。
以“六清”行动为契机,重点开展“行业清源”行动,大力推进行业乱象整治。一是严惩侵占草原圈地搭建蒙古包、乱垦乱占草原、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共查处案件63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7.53万元。二是打击处理矿山企业违规占用草原53件,现已全面整改。三是查处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重大案件1件,查处马鹿角79只,共200余斤,折合人民币约2万余元。四是查处非法开垦草原案件68起,弃耕恢复草原植被28.3万亩。通过各项整治行动的持续开展,最大限度挤压了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净化了林业草原发展环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全局工作抓协调。年初,组织召开了系统党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年中,对党委班子进行补选,配强班子,成立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总支并圆满完成选举工作。并及时调整系统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点,全面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树立“抓基层”、“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努力实现全系统各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重点工作抓推进。一是以“三会一课”为载体,积极组织5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党员和党组织“双报到”活动,全年深入到各党支部和各嘎查村等基层党建联系点上党课10多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主题党日活动3次,为人民群众送去政策和服务。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宗旨意识,密切了党群关系。二是在“庆祝建党99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上对全年“两优一先”工作进行表彰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系统12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先后深入到相关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全系统240余名党员干部自愿捐款33850元,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在这次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系统党员干部踊跃冲锋,较好的展示了为人民服务的担当奉献精神。
3.理论学习抓保障。2020年,我系统坚持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坚持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从读原着学原文中保持守初心定力、提升担使命能力、增强找差距自觉、找到抓落实方法。年初以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5次,参学人员达350余人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研讨4次;邀请专家上党课或宣讲1次,参学90余人次;开展网上各类培训7次,受众达300余人次。同时,党员干部之间就学习内容交流感悟、收获、体会及建议,对学习内容再梳理、再总结、再升华,相互启发,最终达到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
4.廉政工作抓纪律。林草系统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系统党委认真开展覆盖全职工的廉洁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性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与基层各支部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与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廉政谈话40余人次,切实将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确保林草队伍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政勤政。
5.意识形态抓导向。林草系统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好关口,管好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在年初召开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并强化网络舆情监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3次,向全系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在推进国家统编教材和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我系统各支部及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带头落实旗委、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作用。
(七)以疫情信息为导向,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局及时成立了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和草原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提醒各局属单位及广大职工做好监控及防护工作。节后,立即制定印发了《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和草原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案》《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和草原局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确保遇有突发状况能够及时、有效、合理处置。
2.加强监测,全面掌握疫源疫病情况。按照《赤峰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执行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每天都将监测数据及时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
3.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年初以来,各自然保护区、国有林业单位组织工作人员每天对辖区内的猎套、猎夹进行清理,从根源治理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疫情期间,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对辖区内饭店、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销售、购买、运输、携带、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从源头上切断疫情传播、蔓延途径,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4.主动作为,动员职工参加社区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开展辖区流动人口排查,重点对职工、职工亲属、林区住户进行排查,对疑似人员,及时上报,密切监控。在做好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全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我局配合欧沐沦社区,对老武装部家属楼、军民小区、泰玉和小区、工商小区开展包片定点志愿服务,广大职工踊跃报名,志愿服务人数达134人,4000余人次,有效缓解了社区工作压力,维护了小区的出行秩序,为全旗疫情有效预防作出了重要贡献。
(八)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定不移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就传承和弘扬中华语言文化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使命、战略任务和政策安排,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0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开始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此项工作是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和草原系统党委始终旗帜鲜明、坚定坚决贯彻中央推行国家统编教材的战略决策,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分类施策,切实把统编教材推广使用工作的好事办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社会氛围。在推广统编教材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动员部署要求,通过印制发放宣传资料、LED屏幕滚动播放、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座谈会、邀请党校老师宣讲等多种宣传方式,全面营造推广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浓厚氛围。特别是在9月8日,我局开展了“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政策宣讲活动,重要阐述了推广统编教材和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重要意义,促进了各民族之间流交融,宣讲会成效显着。二是面对面疏导,消除误解顾虑。在此次推进统编教材工作中,部分民族群众对上级政策理解出现偏差,存在忧虑和疑惑。针对这种情况,我局深入细致地进行思想政治引导,到户见人,一对一进行沟通交流,详细讲解统编教材的重要意义及各项政策,讲清了“5个讲清楚”、阐释了“5个不变”,全面解疑释惑,深入引导疏导,消除了家长及老师的忧虑。三是做好舆情管控,为工作推进创造良好条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全面掌握本系统职工思想动态,提前介入,系统性进行政策解读和思想疏导,坚决禁止本系统职工在网络上发布违背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的言论信息。同时,积极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不断强化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各族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切实营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其乐融融的浓厚氛围,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退耕还林任务落实困难。目前,已完成退耕还林1.3万亩,基本落实拟退耕地块2.4万亩,还有1.3万亩退耕任务未落实,下一步,还需要旗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全旗范围内非耕地禁止耕种的文件,协调旗农牧局对有退耕意向的耕地进行确权发证,以便在2021年春季完成5万亩的退耕还林工作。
2.各类林草案件较多。现阶段,我旗生态保护工作任务艰巨,非法开垦、非法开采、非法占用林地草原现象屡禁不止,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森林督查、国土卫片执法检查等各类专项行动较多,积压案件数量较大,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日渐增多,亟待查处办结案件与日俱增,查处压力较大。
3.偷牧夜牧问题严重。虽然在今年我旗加强了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但由于各地区重视程度不一、工作人员不足等原因,部分地区偷牧、夜牧,外地牲畜引入阿旗内放牧问题依然存在,对森林草原生态破坏较大。
4.部分职能下放后未有效承接。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我局将部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相关业务职能下放至基层,部分苏木乡镇机构、制度、人员还未健全,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掌握的不够精准,部分职能职责未能有效承接,服务不到位、执法跟不上的问题还很突出。
5.行业人才队伍薄弱。目前,全旗林业草原系统正式职工有305人,平均年龄46岁,人员老龄化严重,已出现严重断档,导致行业发展动力不足。
三、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1.全面开展规范整治已垦草原经营秩序专项行动。在总结绍根镇规范整治已垦草原经营秩序试点经验基础上,2021年计划在全旗范围内全面推开,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方案,待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计划完成已垦草原退耕还草30万亩。
2.切实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2021年计划全面加强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切实落实《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结合草原普查和草原监测,合理划定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重新科学核定载畜量,做到以草定畜。通过建立各地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发动,层层签定契约,严格执法监督,注重督导检查,实行奖惩并重,全面清理偷牧乱牧、超载过牧行为,实现草原科学合理利用。
3.加快建设国家级文冠果良种基地。2021年计划在国营坤都经济林场对文冠果良种基地进行提档升级,建设国家级文冠果良种基地1300亩,投资200万元。基地建成后,有力推动内蒙古以及周边地区文冠果造林良种化进程,同时为保存文冠果优良种质资源做好保障。
4.加快内蒙古塔林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申报进程。2020年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名单的通知》(林草发〔2020〕85号),我旗塔林花草原被列为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试点。下一步,组建设立内蒙古塔林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配齐编制人员,加快申报进程。
5.完成根皮晋升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申报工作。我旗根皮林场已启动并完成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申报工作,下一步,计划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公园建设管理规划,引领森林公园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