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预测全旗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旗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旗与苏木乡镇,旗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完善鼓励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全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参与起草全旗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旗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旗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旗财政决算。制定阿鲁科尔沁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经费开支、定额,负责审核旗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旗政府委托,向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旗级预决算公开。办理旗与市财政、旗与苏木乡镇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赤峰市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按规定权限负责落实申报地方税减免和税率调整工作。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贯彻落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协调联系旗国库业务,指导和监督苏木乡镇国库业务。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拟订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旗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旗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报告制度。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和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根据旗人民政府授权,履行旗级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
(九)负责国有企业财政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组织出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经营单位按规定和进度及时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缴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经营单位实施现代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全旗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市和旗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旗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配合上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注重财政经济形势调查与研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旗和苏木乡镇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借、用、管、还)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旗财政局会同税务部门落实地方税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政策。税务部门对税收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旗财政局备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旗财政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税务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
3.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健全旗本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支持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管理旗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保障旗本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金。
机构设置:
财政局内设13个行政股室: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股、教育文化政法股、经济建设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综合股、社保股、农牧股、会计和财政监督股、国资国企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2个股级事业单位: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财政保障中心、阿鲁科尔沁旗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办公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元大街50号
工作电话:0476-723215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负责人:王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