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监测全旗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度,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研究全旗经济运行、总体平衡等。协调解决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实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参与研究拟定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四)推进全旗经济结构调整,负责协调全旗产业发展重要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协调农村牧区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全旗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战略发展。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汇总上报全旗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转报重大项目。规划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六)推动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旗区域发展、全旗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规划和政策实施。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
(七)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要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和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拟定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提出能源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研究提出全旗交通运输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铁路建设各项服务工作;承担全旗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管铁路、民航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十三)分析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情况,提出规划建议;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做好移民安置工作;承担巩固全旗退耕还林工作和退耕还草任务
(十四)负与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旗救灾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调出。
(十五)承担完成旗委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秘书、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二)党务工作办公室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起草机关党支部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和党支部领导的重要讲话等。拟定党组织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办理以党支部名义上报及对外交往的文件。根据党支部的决定,组织安排党支部各类会议,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拟写会议决议和纪要。协助支部书记搞好党、政、工、团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协助党组织做好干部任用、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聘任、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做好党员、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负责党内各种报表统计上报。负责宣传工作,制定政治学习、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纪检和监察工作,做好纪检监察的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统战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负责本部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负责单位工作信息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包括新闻和公告的发布,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三)综合股(财经办秘书股)
监测分析全旗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全旗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思路和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全旗重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统筹并协调推进城乡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全旗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经济领域部分专项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全旗经济体制改革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承担旗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财政金融和政策法规股
指导和监督全旗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分析全旗全社会资金平衡,做好发展规划和财税金融政策的统筹协调,参与研究全旗财政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全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范性文件;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编制上报中央、自治区、赤峰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城市(城镇)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项目搜集、整理、筛选、录入项目资料,与市发改委项目库平台作好衔接;组织拟订全旗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协调解决全旗国防动员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咨询和评估。
(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
分析全旗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问题;组织拟订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旗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配合全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七)粮食与物资储备管理股(粮食流通服务中心)
负责全旗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对全旗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食安全;负责本地区国家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管理;负责全旗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备、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负责全旗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定期对粮食质量监督、监测结果进行通报;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实施粮食流通统计调查。监督实施粮食仓储运输技术标准;负责全旗粮食流通行业指导,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负责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保障全旗军粮供应;负责粮食安全旗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提出全旗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旗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承担物资储备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应急网络建设工作,负责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职责。
(八)价格收费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价格和收费及价格认定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旗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管理责任及涉案物品价格认定职责;拟订和调整旗县管理权限范围内收费标准;监测分析价格形势,组织实施自治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承担价格预警、价格宣传等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定价目录、听证目录、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组织重要商品的成本和市场调查工作。
(九)农村牧区经济股(生态移民建设办公室)
分析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畜牧业、林业和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农牧业产业化等发展规划;负责核定移民人口,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管理扶持资金,做好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推进全旗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全旗巩固退耕还林工作和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承担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社会发展股
研究全旗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广播影视、体育、民政、政法等发展情况,协调相关政策;牵头研究提出全旗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意见,协调全旗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协调全旗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科教文化等事业建设。研究全旗人口、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协调相关政策;提出全旗社会发展中涉及卫生和就业方面的战略和政策措施意见,协调全旗卫生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协调全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卫
(十一)能源与安监股(能源开发技术服务中心)
研究全旗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旗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电力行业的运行管理工作;提出能源资源配置建议,以及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提出能源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负责煤炭行业、电力行业、石油天然气长距离输送管道以及粮食储备、粮食流通行业等领域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推进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中心
按权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工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负责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审批,协调自治区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和运行管理工作。
(十三)地区经济与基础产业股
组织拟订全旗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土地和矿产资源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土地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计划;编制并监督实施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协调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综合协调全旗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指导全旗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工作,重点协调与北京市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东部经济振兴有关问题;拟订全旗资源型城市(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旗资源型城市转型、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等工作。
监测分析旗内外市场状况,承担全旗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分析和协调解决全旗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全旗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统筹全旗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旗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查上报和批准全旗交通运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和初步设计;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负责研究提出全旗交通运输战略、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统筹交通运输及能源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相关重大问题;审核权限内的交通和能源重大建设项目,监管铁路、民航等基本设施项目建设。
(十四)高新技术与民营经济股
拟订全旗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全旗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情况,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关键产业技术开发等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全旗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参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及产业布局调整,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审批市场建设、仓储设施建设等流通项目和高科技项目。综合研判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五)铁路建设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铁路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助铁路建设单位做好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各项工作,为铁路建设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十六)评审办公室
按权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节能审查评审工作。
办公地址:阿鲁科尔沁旗汉林西街172号 工作电话:0476-723299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曲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