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有关金融和对外开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金融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等。落实我旗制定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牵头组织对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兑现工作。
(二)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析全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工作形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金融和投资促进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旗金融和投资促进活动,统筹推动全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工作。
(三)负责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负责金融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对全旗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协同两办督查室对全旗有招商任务的部门进行督查、调度。
(四)负责研究国家及地方有关金融政策,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推动企业投融资服务工作。
(五)推动金融企业在全旗设立分支机构和网点,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
(六)推动地方金融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
(七)按权限规定对全旗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进行监督管理。
(八)拟订全旗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
(九)健全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负责牵头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加强对外联系,负责招商引资线索的收集和报送,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合作。负责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对外整体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项目引进的前期工作,为投资者提供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项目的洽谈、签约、项目实施及协调、服务工作。参与重大招商项目政策的拟订和落实。
(十二)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全旗产业链招商、重大项目招商工作。负责重点目标、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任务。做好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引进工作。
(十三)对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招商引资的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指导性意见,制定招商引资督查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股、金融发展股、金融服务股、招商股、项目股。
办公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元大街与学苑路交叉路口学苑路10-1 联系电话:0476-723398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负责人:苏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