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要职能是:
(一)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政法综治、意识形态及党委日常工作。(二)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地方性教育政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文件运转、会议组织、信息宣传、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旗委教育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具体工作。(三)统筹规划全旗教育督导工作。对有关职能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旗委旗政府有关教育重大决策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监督整改。组织开展对全旗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评估。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评估。(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教职工编制、人事劳资、职称管理、干部队伍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评审推荐申报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五)拟定全旗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旗中小学布局调整。参与有关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及收费政策的拟订。负责全旗教育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生资助、教育收费、教育捐赠和学校后勤管理。负责教育基本建设和教育装备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及相关统计。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开展内部审计。指导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六)综合管理全旗基础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拟订基础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指导全旗中小学课程建设。指导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负责全旗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高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全旗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技术装备,统筹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七)统筹管理全旗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工作。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及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审核和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旗学前教育的整体工作的规划、管理、检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指导全旗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培训。负责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八)统筹协调和指导全旗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照基础教育股职能职责负责民族教育有关工作。指导民族教育学校信息化、教育技术设备、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做好国家统编教材推行使用工作。负责民族教育领域内的特殊性工作。(九)负责全旗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全旗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机构设置:内设党办、行政办公室、督导室、人事股、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股、基础教育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职业教育与幼儿教育和行政审批股、民族教育股、应急与安全管理股等9个机构,下设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学校服务保障中心等两个二级单位。
办公地址:阿鲁科尔沁旗新城区天元大街62号 工作电话:0476—723269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额尔德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