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司法局各股室职能职责
旗司法局内设八个股室。
办公室。承担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装备财务保障工作。
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负责起草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拟订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承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设计,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承担法制办各项改革任务的统筹、推进和与相应改革领导小组的联系、对接工作,推进全旗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并推行全旗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制度;负责推行,监督检查全旗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承担旗本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对全旗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备案审核;负责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承担审核行政执法主体及对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工作;受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问题的投诉举报;负责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承办向旗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立案审查、受理以及行政复议决定的送达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和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监督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赔偿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履行;承担行政复议人员和仲裁人员资格初审上报工作;承办旗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的日常接待工作;承办旗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承办旗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对旗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市、自治区及国务院申请裁决的有关工作;负责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牵头负责旗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赤峰市人民政府和旗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牵头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废止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制度;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承担对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上报旗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旗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旗人民政府和旗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申请;承办旗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以旗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备忘录、框架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
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承担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以及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旗普法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要将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到规划及学习内容之中;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拟订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的设计、研发、建设、应用和维护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综合执法股)负责监督检查全旗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监督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负责与监狱的联络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旗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
律师工作股。指导、监督全旗律师工作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政工办公室。指导、承担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警务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
办公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元大街西段路南69-5 工作电话:0476-7232952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负责人:闫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