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5年4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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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阿鲁科尔沁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是: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拟订全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承担旗本级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岗位培训等任务,督促指导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伍军人。
  协调指导落实全旗拥军优属、抚恤、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保障机构以及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阿鲁科尔沁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财务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拟订全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承担旗本级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岗位培训等任务,督促指导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协调指导落实全旗拥军优属、抚恤、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保障机构以及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计划并指导做好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办公地址:阿鲁科尔沁旗民政综合福利小区内二楼
  工作电话:0476-72745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郎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