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5年4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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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鲁科尔沁旗“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切实增进全旗残疾人民生福祉,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赤峰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出台了《阿鲁科尔沁旗“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过程

由旗残工委办公室牵头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参考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制定出台的规划,经过前期谋划、实地调研、征求意见、专题讨论,认真总结我旗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十三五”时期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并经征求旗残工委22个成员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在2022年11月30日,旗人民政府出台了《规划》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阿旗《规划》由“规划基础与发展环境”、“总体思路与奋斗目标”、“主要任务与工作重点”、“组织管理与规划实施”四个大的方面35项策略措施。与《“十三五”规划》相比,新《规划》在保持延续性的基础上,在任务指标方面更加具体,在落实举措方面操作性更强,更加适应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求,体现了新的特点,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是突出坚持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残疾人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规划》坚持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增进残疾人福祉,促进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三是统筹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规划》着力推动城乡统筹、残健融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福利普惠化、社会救助特惠化。

四是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围绕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加大残疾人兜底保障力度,创新残疾人服务提供方式,织密筑牢残疾人生活保障安全网,使残疾人事业基本制度更加成熟完善。

五是坚持依法推进残疾人工作。《规划》继续落实残疾人工作政策法规、制度,促进残疾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作为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附原文:关于印发阿鲁科尔沁旗“十四五” 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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