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阿鲁科尔沁旗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赤峰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阿鲁科尔沁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为发展基础 ,主要包括十三五时期阿鲁科尔沁旗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为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规划》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及2025年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
(二)第二章主要内容为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作出新贡献。主要包括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等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和要实现的目标。
(三)第三章主要内容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群众参与能力和水平。主要包括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现代社会工作制度,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推动区划地名公共服务 ,等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和要实现的目标。
(四)第四章主要内容为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提升民生福祉水平。主要包括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和要实现的目标。
(五)第五章主要内容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主要包括加强养老服务保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监管水平等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和要实现的目标。
(六)第六章主要内容为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主要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增强数字民政效能,优化民政资源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监测评估等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和要实现的目标。
附原文:《阿鲁科尔沁旗“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