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现将《阿鲁科尔沁旗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强化协作配合,按照时间节点认真贯彻落实。
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关于印发《阿鲁科尔沁旗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我局牵头制定了《阿鲁科尔沁旗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遵循依法监管、公开高效、透明公正、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对守信主体“无事不扰”、对失信主体“无处不在”的精准监管。严格限制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持续优化全旗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各相关部门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检查事项,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依据、实施主体、检查内容、方式及频次。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及上级部署动态调整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除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实现“应进必进”。
(二)健全“两库”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按执法人员所属行业、专业领域分类,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资质审核,确保执法人员专业胜任。将所有应监管市场主体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市场主体增减、经营状态及信用等级变化及时更新,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三)严格执行年度抽查计划。各部门要严格按本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联合检查事项与时间,同步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确需调整抽查计划的,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公示。
(四)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部门要应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等级高、守法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适当降低抽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对信用等级低、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切实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防范监管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涉企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推进、专人落实执行”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科室及专职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规范检查流程,严格结果运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DB15/T 2463-2021《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开展联合抽查。严格执行“扫码入企”报备制度,实现涉企检查全程留痕、可追溯。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惩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市场主体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震慑效应。
(三)落实信息公示,强化督导考核。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完整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实现抽查全流程可追溯、结果全公开。旗“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月调度进展,定期通报计划执行情况。相关工作成效纳入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内容。年末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时,对未按计划完成抽查任务、未覆盖市级抽查事项的部门,需自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情况说明。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旗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统筹调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推进难点。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跨部门监管联动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形成监管合力,保障联合抽查检查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支撑。各部门动态优化“一单两库”,确保抽查事项清单合规、检查对象名录库精准、执法人员名录库专业适配,夯实监管基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平台,实现检查结果实时录入、公示、跨部门共享,为信用惩戒、修复提供数据支撑。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监管流程和操作规范,牵头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同时多渠道向市场主体宣传监管要求,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监管氛围。
附件:阿鲁科尔沁旗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表
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 附件: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部门联合“信用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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