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楠:您好,旗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请问对拒不执行旗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如何处理?
旗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罗海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依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物品及违法所得。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及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拒不配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融媒体中心记者 阿力玛:您好,旗应急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请问在禁燃禁放时间段结束后,我旗是否还会继续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旗应急管理局新闻发言人 张明亮:按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赤政发〔2022〕1号)和阿鲁科尔沁旗《关于2022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阿政发〔2022〕1号)文件要求,禁放时段为通告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故在2022年3月13日后,旗应急管理局将依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合理规划布局,开展我旗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融媒体中心记者 乌云他娜:您好,旗市监局新闻发言人,请问我旗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后,春节、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及举办“红白喜事”是否可以燃放礼炮等烟花制品?禁燃禁爆实施后电子烟花爆竹和礼炮污染较小是否可以燃放?
旗市监局新闻发言人 刘羽清:不能,按照通告要求,在2022年3月13日以前,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实施后,群众接受会有一个过程,燃放电子烟花会形成破窗效应,同时电子烟花也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在限时期内都不允许燃放。
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丽红:您好,旗交通局新闻发言人。请问为了做好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广大旅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需要注意哪些?
旗交通局新闻发言人 张志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交通运输局将严厉打击通过公共交通工具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也提醒广大旅客,不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长途汽车站,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明宇:您好,旗城管局新闻发言人,请问在这次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中,旗城管局对违反禁燃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将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管理?
旗城管局新闻发言人 董智超:根据职能职责,旗城管局负责天山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执法监管,此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工作中,我局将严格贯彻执行旗政府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禁燃期间,如发现有在公园、广场、道路等城市公共区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对市容和环境卫生造成影响的,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融媒体中心记者 萨如拉:您好,旗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请问燃放烟花爆竹给环境空气质量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旗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 特木勒: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会使大气中PM2.5上升,造成空气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和群众身体健康。在此,我们希望广大市民移风易俗,在禁放期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树立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过绿色、文明、健康的春节。(高圆圆 吴海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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