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等的相关规定,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受阿鲁科尔沁旗工信和科技局委托承担《阿鲁科尔沁旗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征求受规划环境影响的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对规划相关方的协调,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期内共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0条。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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