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营组发〔2018〕4 号
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旗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8〕9号),根据赤峰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梳理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下简称“四办”)事项目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办”事项主要内容
“马上办”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到现场办事能够即来即办、立等可取,等候及办理时间不超过2小时;“网上办”事项是指审批服务事项能够全流程实现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就近办”事项是指能够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委托下级受理、授权代跑帮办、自助终端办理、微信公众号办理等延伸服务的方式,将审批服务延伸到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和社区,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一次办”事项是指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且能够一次性办结的审批服务事项,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复杂事项,通过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帮办代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实现申请人到现场办事只需跑一次。
二、梳理公布流程
(一)对照梳理。各地区、各部门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选取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文简称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四办”事项目录(涉密事项除外)。对当前可以实现“四办”标准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有多少符合“四办”事项的就公布多少事项。未实现“四办”标准的审批服务事项继续推进优化改革,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二)规范填报。各部门梳理确认符合“四办”要求的审批服务事项并分类汇总,形成本部门首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按要求填报“四办”事项目录填报表(见附件1),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版表格报送旗营商办(无相关事项反馈的,需报送加盖部门公章的空表)。若一个审批服务事项同时满足“四办”两种以上办理条件的,在相应的办理类型分别填写。
(三)审核发布。旗营商办会同旗审改办、政务服务中心对部门填报的“四办”事项进行逐项审核,分类汇总形成本地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于2018年10月30日前通过旗政务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见附件2)。同时,全旗“四办”事项目录电子版汇总上报市审改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梳理公布“四办”事项目录是中央和自治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将梳理公布“四办”事项目录与推进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紧密联合起来,加强人员力量,强化技术保障,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落实“四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四办”标准,认真组织分析论证,严格按要求填报。“四办”事项目录公布后,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办理。对暂时不具备“四办”标准的审批服务事项也要对照“四办”要求,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不断扩大“四办”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梳理公布“四办”事项目录,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进一步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赌点、难点问题,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联 系 人: 麻雷 刘雨 何一夫
联系电话: 7235133
办公地点:旗党政综合楼348办公室
电子邮箱:cfaqysb@126. com
附件:1.“四办”事项目录填报表
2.阿旗“四办”事项网上公布模板(以“马上办”
为例)
阿鲁科尔沁旗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代章)
2018年10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8〕9号),根据赤峰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梳理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下简称“四办”)事项目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办”事项主要内容
“马上办”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到现场办事能够即来即办、立等可取,等候及办理时间不超过2小时;“网上办”事项是指审批服务事项能够全流程实现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就近办”事项是指能够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委托下级受理、授权代跑帮办、自助终端办理、微信公众号办理等延伸服务的方式,将审批服务延伸到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和社区,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一次办”事项是指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且能够一次性办结的审批服务事项,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复杂事项,通过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帮办代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实现申请人到现场办事只需跑一次。
二、梳理公布流程
(一)对照梳理。各地区、各部门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选取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文简称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四办”事项目录(涉密事项除外)。对当前可以实现“四办”标准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有多少符合“四办”事项的就公布多少事项。未实现“四办”标准的审批服务事项继续推进优化改革,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二)规范填报。各部门梳理确认符合“四办”要求的审批服务事项并分类汇总,形成本部门首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按要求填报“四办”事项目录填报表(见附件1),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版表格报送旗营商办(无相关事项反馈的,需报送加盖部门公章的空表)。若一个审批服务事项同时满足“四办”两种以上办理条件的,在相应的办理类型分别填写。
(三)审核发布。旗营商办会同旗审改办、政务服务中心对部门填报的“四办”事项进行逐项审核,分类汇总形成本地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于2018年10月30日前通过旗政务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见附件2)。同时,全旗“四办”事项目录电子版汇总上报市审改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梳理公布“四办”事项目录是中央和自治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将梳理公布“四办”事项目录与推进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紧密联合起来,加强人员力量,强化技术保障,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落实“四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四办”标准,认真组织分析论证,严格按要求填报。“四办”事项目录公布后,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办理。对暂时不具备“四办”标准的审批服务事项也要对照“四办”要求,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不断扩大“四办”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梳理公布“四办”事项目录,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进一步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赌点、难点问题,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联 系 人: 麻雷 刘雨 何一夫
联系电话: 7235133
办公地点:旗党政综合楼348办公室
电子邮箱:cfaqysb@126. com
附件:1.“四办”事项目录填报表
2.阿旗“四办”事项网上公布模板(以“马上办”
为例)
阿鲁科尔沁旗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代章)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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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类型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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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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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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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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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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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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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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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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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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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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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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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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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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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事项名称”参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填报,清单以外的事项,请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2.“事项类型”应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或公共服务; 3.“四办”事项一经填报并向社会公布后须按照相应类别的要求实施; 4.“四办”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加栏填报。 | ||||
附件2
阿鲁科尔沁旗“马上办”事项目录
(共 项)
|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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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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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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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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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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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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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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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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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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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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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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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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