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6 15:34 来源: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二轮第41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

联系电话:0476-7232560

联系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40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4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整改任务:赤峰市巴林右旗等9个旗县区均未按固废法要求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无章可循。

责任单位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确保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有章可循。

整改措施

2025年12月底前,相关旗县区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完成情况

阿鲁科尔沁旗已于2025年07月制定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