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规公字(2025)第21号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在行政许可前履行告知义务的规定。我局依建设单位申请,现将拟规划许可事项告知如下:各有关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如果7日内不提出申请,我局将按有关法律程序核发规划行政许可手续,望互相转告。
飞鹤(阿鲁科尔沁)智能化生态产业园项目二期乳品深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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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飞鹤(阿鲁科尔沁旗)乳品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
飞鹤(阿鲁科尔沁)智能化生态产业园项目二期乳品深加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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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阿鲁科尔沁旗小微工业园区 |
计划文件 |
2507-150421-04-01-246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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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名称 |
污水处理 |
建筑性质 |
永久 |
栋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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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189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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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总平面图、效果图。 | |||||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7230631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lkeqq.gov.cn
特此公告
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