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贯彻《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内民政发【2023】65号)文件精神,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赤峰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综合认定意见>的通知》(赤政办发【2023】45号)文件,结合我旗实际,进一步细化最低生活保障综合认定细则,制定我旗最低生活保障综合认定文件。
二、主要内容
《阿鲁科尔沁旗最低生活保障综合认定实施细则》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申请和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及核算、公示、评议、审核确认、最低生活保障类别、资金发放、 动态管理、渐退帮扶、研判机制、档案管理、监督管理、其他。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一口径,一个公式、一种算法计算收入等三项原则。
(三)申请和受理。明确户籍、家庭成员、材料、告知承诺、等内容。
(四)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及核算。细化了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和家庭财产的规定。
(五)公示。分为初审公示和长期公示。
(六)评议。需要评议的明确了评议程序。
(七)审核确认。明确了审核确认的工作时长。
(八)最低生活保障类别。确定了农村牧区低保和城镇低保的保障类别。
(九)资金发放。明确资金发放的时间。
(十)动态管理。分为定期报过和定期核查。
(十一)渐退帮扶。细化了渐退对象范围、期限及工作程序。
(十二)研判机制。分为研判情形和研判组织。
(十三)档案管理。明确档案管理的内容、时限。
(十四)监督管理。明确分工、畅通救助渠道和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十五)其他。文件效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