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阿鲁科尔沁旗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旗会展中心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表彰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总结经验、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奋力开创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委党组书记、主任谢艳丽到会指导。旗委书记迟亚玲出席会议并讲话。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李凌宇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洪新,旗政协主席斯日古楞,旗委常委,旗人大、政府、政协相关负责人,旗人民法院院长、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格斯台罕乌拉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参加会议。

会上,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高俊超宣读《中共阿鲁科尔沁旗委员会、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代表颁发奖牌和证书。受表彰的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代表作交流发言。
迟亚玲代表旗委、旗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祝贺,向为阿鲁科尔沁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诚挚问候和衷心感谢。她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旗委、旗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赤峰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团结带领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实干奋进,取得了可感可及、有形有效的成绩。思想根基持续筑牢,文化润心不断深化,互嵌共融亮点纷呈,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民族团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挥好榜样作用,传递好榜样力量,为推进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迟亚玲强调,全旗上下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守正创新,奋力开创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要把准一个方向,坚持政治引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健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建强基层党组织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要实现三个突破,从“有形”向“有感”深化,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入脑入心;从“结对”向“融合”拓展,让各族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真正守望相助、情感互依;从“创建”向“引领”提升,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夯实同心共富的物质基础。要守牢一条底线,注重依法善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民族团结,不断完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总结用好“双语调解角”“奶茶议事会”等基层治理经验,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守好意识形态阵地,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巩固和谐稳定发展大局。
迟亚玲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社会各界要广泛参与,全旗各族群众要手足相亲、和衷共济,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奋力谱写阿鲁科尔沁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