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黑土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规范政策实施,推动保护性耕作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紧密结合,按照赤峰市农牧局关于印发《赤峰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方案(2026—2030年)》(赤农牧办密发〔2026〕17号)要求,阿鲁科尔沁旗农牧局制定了《阿鲁科尔沁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方案(2026—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阿鲁科尔沁旗农牧局
2026年8月19日
阿鲁科尔沁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方案
(2026—2030年)
保护性耕作作为以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耕作技术,在减少土壤风蚀水蚀、增强抗旱保墒能力、恢复提升耕地地力、促进作物稳产增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2025年,我旗持续开展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并已成为我旗黑土区域主要耕作技术之一。为持续巩固我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促进保护性耕作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深度融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赤峰市农牧局相关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立足阿鲁科尔沁旗黑土地资源禀赋和农业生产实际,持续推动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丰富拓展多种类保护性耕作技术集成配套模式,增加高性能免耕播种机作业覆盖面,提高技术应用到位率,更好地发挥保护性耕作在稳产增产、提升地力、节本增效、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关键性作用,为切实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提供坚实的机械化、智能化支撑。
在政策实施推动下,到2030年阿鲁科尔沁旗“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提单产”集成应用面积逐步提升,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进一步丰富优化,技术应用进一步精准到位,设备性能进一步提高,推广服务进一步完善,实施质量稳步提高,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增强。使保护性耕作成为阿鲁科尔沁旗黑土地保护和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关键机械化措施。
二、实施内容
将我旗适宜地区作为本轮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的实施区域,以玉米作物生产为主,兼顾大豆、麦类、杂粮、杂豆等旱作粮油作物生产。支持对象为开展相关机械化作业的个人或组织,以及承担保护性耕作实施质量监测评价、高标准集成应用试验场建设任务的主体。
按照中央财政资金安排,支持开展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配套保护性耕作开展的深松、条耕、耙混、浅埋滴灌铺管作业,以及同步开展实施质量监测评价和高标准集成应用试验场建设。其中,免(少)耕播种作业前茬作物为玉米时,根据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实施差异化补助,优先支持大量覆盖、部分覆盖两个档次;前茬为大豆、麦类、杂粮、杂豆等秸秆量相对较少的作物实施单一档补助。深松、条耕、耙混、浅埋滴灌铺管等作业须在保护性耕作合规地块实施。同一年度同一保护性耕作地块同时开展深松、条耕、耙混两项及以上作业时,只能选择一项予以作业补助。浅埋滴灌铺管作业可与深松、条耕、耙混叠加补助。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量完成各年度目标任务。坚持早谋划早启动,提前做好新一轮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计划部署安排。积极争取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强化部门协调,促进秸秆覆盖保土与秸秆饲用的需求平衡。
(二)完善技术适配,促进保护性耕作与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集成应用。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保护性耕作,推动免(少)耕播种与条耕、耙混、浅埋滴灌铺管、苗期深松、归行、分层施肥等提单产技术集成应用,持续丰富拓展适合本地实情的“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提单产”技术模式,更好地服务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要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不搞“一刀切”,也不搞“盲目创新”,针对风大干旱、高纬度冷凉等地区,以及秸秆饲用需求大的实施区域,因地制宜选择配套的机械化提单产措施,明确不同措施适用范围,实现高质量播种、出苗,持续强化保护性耕作在单产提升方面的效果。
(三)加快装备更新升级,稳步提升实施地块作业质量。及时掌握本地区保护性耕作机具尤其是高性能免耕播种机的数量和作业能力情况,统筹做好机具协调调度,切实提高机具使用效率。要支持农机企业、科研单位积极开展高性能免耕播种、条带耕作、深松、田间管理、秸秆处理等装备的研发制造,加大入土部件、气力式排种器、高速投种装置、作业质量监测设备等关键部件攻关熟化和产业化应用,稳步提升国产高端机型市场占有率。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导向作用,推动免耕播种机迭代升级。
(四)强化主体培育,更好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能。持续建设规模化的县级保护性耕作高标准集成应用试验场(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亩),开展技术模式集成探索,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活动,以点带面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试验场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秸秆大量覆盖还田为主(占比超过50%),持续强化黑土地保护效果。要建立严格准入和动态退出机制,切实打造一批示范带动强、实施质量高、技术应用规范的试验场,及时清退一批实施效果不明显、典型示范作用不强的试验场。每个试验场配备1家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数据采集、现场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五)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切实提升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到位水平。春播关键期,组织人员分区域包片开展巡回技术指导,解答技术疑问,指导实施主体规范使用技术,选用科学合理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每年要组织一次技术培训活动,进一步推广适宜技术模式,推动机手标准化、规范化作业。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项目,通过现场演示、微信视频、培训手册、宣传挂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牧民群众、实施主体、基层干部的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促进技术进村入户。
(六)严格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规范安全。认真执行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发布有关政策,稳定政策预期,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制度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虚报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篡改平台数据等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置。要继续采用信息化监测手段,实现所有享受补助的保护性耕作作业环节均通过监测终端判定,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组织实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新一轮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方案实施,将其作为黑土地“用养结合”和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有力举措,抓紧抓实抓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久久为功,抓出成效。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宣传页、短视频等手段,持续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政策宣讲,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十五五”时期阿鲁科尔沁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十五五”时期阿鲁科尔沁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朝伦巴根 旗农牧局 局 长
副组长: 董振来 旗农牧局 副局长
乌英嘎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主任
成 员:夏青 刘彭鹏 明莲 都达古拉 朱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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