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直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阿鲁科尔沁旗2023年度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鲁科尔沁旗2023年度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
(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我旗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蒙医药)的服务需求,根据《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标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一)全面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创建任务,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验收。
(二)通过创建,使全旗医疗机构中医药硬件设施得到较大提升,提高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发展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带动全旗卫生行业规范管理、健康运行,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有效缓解农村牧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遏制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医院治理能力
1.强化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中医药(蒙医药)系统党建引领。二是深入推进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党建工作,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完成书记、院长分设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三重一大”清单,落实党委会议决策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支部参与医院决策制度、双培养机制等医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及各项党内生活制度。三是压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中医(蒙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行风建设管理工作体制,将行风建设纳入医疗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和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2023年底前,全旗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中蒙医院完成PCCM建设,并通过验收。
2.强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一是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修订完善医院章程,充分体现以中医药(蒙医药)为主、中西医(蒙西医)协调发展的办院理念,强化以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完善公立中医(蒙医)医院评价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公益属性,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二是强化医疗机构内控管理,建立公立中医(蒙医)医院绩效考核重点监控指标(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比、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门诊和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等)的分析预警机制,二级以上公立中蒙医院财务、信息、药械、基建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完成定期轮岗,系统科学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三是坚决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并定期组织学习和自查,并按要求处理违规行为。四是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各级中蒙医院要严格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制度,各二级以上中蒙医院要在3月15日前对照管理办法完成自查,并纳入日常运营管理。
(二)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全周期服务能力
3.推进康复服务高质量发展。要严格落实《赤峰市推进中医药(蒙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推进中医(蒙医)区域康复中心建设。到2023年底,二级以上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全部规范设置康复科,中医医院康复区域诊疗中心正式挂牌投入使用。每家医院推广2-3个优势病种中医(蒙医)康复方案和技术。
4.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加强中医(蒙医)医院治未病科(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推进中医(蒙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拓展治未病服务内涵。2023年底,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中蒙医院治未病科完成提档升级,蒙医医院县域治未病中心正式挂牌投入使用。每家医院推广2-3个针对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的中医(蒙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将治未病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
5.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加强二级以上中医(蒙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提高中医(蒙医)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各中蒙医院要与养老机构合作,并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切实将健康和养老深度融合。到2023年底,所有二级以上中医(蒙医)医院全部设置老年病科,并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6.完善院前急救体系,提升急诊急救能力。一是各级中蒙医院要高度重视急诊急救体系建设工作,申请纳入全市院前急诊急救体系,更好地为全旗人民生命安全保驾护航。二是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标准、流程和考核指标,不断提高呼叫响应水平、全程转运速度和患者处置能力,不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2023年底所有中蒙医院要全部建成达到设置标准的融院前急救、院内急诊、留观病区、急诊病房、EICU于一体的急诊服务体系,落实患者安全。
(三)发掘协同作用,提升中西医结合能力
7.强化中(蒙)西医旗舰医院和科室建设。提升旗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设施配置水平,中医(蒙医)临床科室、中药房(蒙药房)、煎药室设置达到国家要求标准。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蒙)西医结合医疗模式,鼓励医院间、科室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蒙西医)协作,2023年底前,中医医院和欧沐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中西医(蒙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每所二级以上中蒙医院培育1-2个中西医(蒙西医)协同“旗舰”科室。
8.强化中(蒙)西医联动机制,推广中西医(蒙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强化中西医(蒙西医)结合临床人才和全科医生培养和配备,对医院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蒙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全员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蒙医)诊疗能力。组建中西医(蒙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蒙西医)联合诊疗,在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感染性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妇儿科病和抗生素耐药等领域开展中西医(蒙西医)结合联合攻关,逐步建立中西医(蒙西医)联合诊疗体系,每家中蒙医院至少推广1个中西医(蒙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9.强化“西学中”人才培训,提高人才占比。推动中医(蒙医)西医优势互补、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促进传统医药在现代医学临床中的运用,积极报名参加赤峰市“西学中”“西学蒙”培训,提升公立中蒙医院中医药(蒙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占比。
(四)发掘卫生资源,提升全方位服务能力
10.持续推进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二级及以上中蒙医院牵头组建的医共体定期派中医(蒙医)专家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蒙医馆)长期坐诊、出诊、中医馆(蒙医馆)骨干人才培训等多种渠道,带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到2023年底,每所二级及以上中蒙医院帮扶建设1-2所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达到建设提档升级标准,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和健康服务,100%社区卫生服务站、10%以上村卫生室按标准建设“中医馆(蒙医馆)”。
11.加大基层适宜技术推广力度。一是建设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加强旗中蒙医院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在设施建设、设备和师资配备方面达到规范要求,适宜技术示教和实训场地符合建设标准,具备远程培训示教能力,全面完善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设置基层指导职能部门,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到2023年底,中医医院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二是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和质量评估。每个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蒙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旗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2023年底,每家中蒙医院推广1-2项中医药(蒙医药)防病治病适宜技术。
(五)发掘文化资源,弘扬中华国粹影响力
12.积极宣传中医药(蒙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大力弘扬中医药(蒙医药)文化。中蒙医院设置中医(蒙医)健康宣教基地,将中医药(蒙医药)科普知识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本年度,继续开展“方便看中医(蒙医),放心用中药(蒙药)”活动,3月份开始开展中医药(蒙医药)走基层义诊活动,4月份开始开展名中医(名蒙医)讲中医(蒙医)活动,五月份中医医院牵头启动全市“最美百草园”打造,六月份开展中医药(蒙医药)文化进校园,七月份开展中医药法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八月份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四进活动,九月份组织参加全市中医职业技能选拔大赛,十月份组织参加全市八段锦比赛。
13.建设文化传播平台。打造中医药(蒙医药)文化长廊、标本馆、展览馆、体验馆等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内涵丰富的场所,宣传普及中医药(蒙医药)防病治病、康复保健先进理念,树立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品牌,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六)发掘科技资源,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14.提升医院制剂能力。通过改善制剂室基础条件、提高制剂配制能力、优化生产能力、提升制剂质量,依托现有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室,建成我旗中药(蒙药)区域制剂中心,加强制剂研发、推广和应用,承担起全旗内制剂委托配制和调剂使用任务,全力融入赤峰市中蒙药产业链。
15.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支持我旗中医药(蒙医药)重点实验室、研究室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积极申报中医药(蒙医药)询证医学中心项目。
16.提升传承创新能力。本年度三级中蒙医院至少推广1个中医(蒙医)治疗优势病种、特色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蒙药)品种,二级中蒙医院推广1个中医(蒙医)治疗优势病种、特色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蒙药)品种。
(七)发掘特色优势,提升重点专科服务能力
17.推进县级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实施中医(蒙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开展中医(蒙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中医(蒙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蒙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18.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一是推进特色优势重点专科申报工作,加强中医(蒙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专项行动,准备迎检市级中医(蒙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验收,持续推进自治区第四批、市级“十四五”中医(蒙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巩固首批、第二批、第三批自治区中医(蒙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成果,本年底积极申报自治区中医(蒙医)临床重点专科和国家中医(民族医)优势专科。二是加强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综合治疗区(室)建设,支持旗级治未病中心、康复中心、慢病中心、老年病中心等专科中心建设,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和信息化服务能力。
19.推进专科联盟建设。本年度各中蒙医院要积极参与专科联盟建设,全面推行分级诊疗,落实专科双向转诊,加强联盟内各单位密切合作,强化专科人才培养,实现信息系统共建共享,全面提高联盟内各单位专科水平。
(八)发掘人才潜力,提升团队综合能力
20.强化“三基”训练和中医药(蒙医药)思维训练。一是各中蒙医院要制定医务人员“三基”培训考核制度,根据科室人员结构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所有医务人员考核合格。二是通过中西医学比较,抓住中医思维特点,培养医务人员“思外揣内”的中医思维方式,提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学以致用的能力和水平,发挥中医药(蒙医药)的特色优势。
21.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岐黄工程,积极参与岐黄学者和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第六批全国中医(蒙医)优秀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八批全国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二是培育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人才,积极申报自治区第五批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立高层次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库。
22.开展名中医(名蒙医)评选活动。四月份组织参加“第六届赤峰市名中医(名蒙医)”评选活动,评选医德高尚、中医药(蒙医药)理论扎实、技术精良、患者及同行公认的知名中医蒙医专家参加评选。
(九)发掘医改动力,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
23.持续推进公立中蒙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一院一策机制,加强培训学习,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迅速提升绩效考核成绩。2023年底,三级以上公立中蒙医院绩效考核成绩要突破600分,力争全部达到B级以上,二级以上公立中蒙医院门诊非药物疗法占比达到10%以上,门诊中药处方占比达到60%以上,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比达到30%以上。
24.强化信息化体系支撑。一是提升二级以上公立中蒙医院信息化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人才、标准等发展基础全面夯实,三级公立中医(蒙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到达4级、智慧服务级别达到3级、智慧管理级别达到2级,二级公立中医(蒙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到达3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使信息化成为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二是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到2023年底,中医医院建成互联网医院。三是推进三级中医(蒙医)医院牵头组建互联网医共体,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蒙医馆)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持。2023年底,60%以上的中医馆(蒙医馆)接入中医馆(蒙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努力实现旗级中医(蒙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享。
25.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落实国家医改政策要求,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医(蒙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县域人口的30%。建立医共体内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和督查标准,推进医共体内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提供的质量和比重持续提升。支持建设中医(蒙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政策,引导优质中医药(蒙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6.加快推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在有序衔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2023年完成创建工作。
(十)发掘疫病防治经验,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27.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新阶段,新冠病毒、鼠疫、诺如病毒等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威胁和隐患,各单位要压实四方责任,不断修订完善“两案一制”,院感防控、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病区管理等重点科室和重要环节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学习、培训和演练,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及时补齐短板弱项,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同时各级中医(蒙医)医院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具备规范的预检分诊能力,发挥中医(蒙医)医院重大传染病监测哨点功能,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实屏障。到2023年底,每家公立中蒙医院设置疾控科,并专人负责。
28.发挥应急规范化医院作用。各中蒙医院要巩固应急规范化医院建设成果,持续按照《中医(蒙医)应急规范化医院建设标准》,围绕应急准备、信息报告、传染病疫情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到2023年底,每家公立中蒙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并专人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旗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中医药(蒙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各中医(蒙医)医院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促进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准确把握健康阿旗、振兴发展中医药(蒙医药)事业的重要部署,加强宣传贯彻、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确保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与国家大政方针统一、与健康阿旗建设统一、与卫生健康及中医药(蒙医药)系统的工作部署统一,确保责任到人,扎扎实实地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科学指导,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和《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对硬件建设和软件资料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符合标准要求。各中蒙医院要按照工作职责、时序进度和工作要求制定任务台账,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及时总结,定期评估。各级中医药(蒙医药)相关单位要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探索推进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并总结经验和成果,建立实施情况动态评估机制,强化动态监督和跟踪分析。
(四)全面落实,迎接验收。将工作计划中的重点任务纳入对本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各单位要围绕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以及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对账盘点”,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验收,确保一举达标。
附:关于《阿鲁科尔沁旗2023年度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计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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