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我旗 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蒙医药)的服务需求,根据《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 2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标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计划》制定目标及意义
(一)全面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创建任务,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验收。
(二)通过创建,使全旗医疗机构中医药硬件设施得到较大 提升,提高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发展中 医药(蒙医药)事业,带动全旗卫生行业规范管理、健康运行,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有效缓解农村牧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遏制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三、《计划》主要内容及创建举措
(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医院治理能力。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中医药(蒙医药)系统党建引领。二是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修订完善医院章程,充分体现以中医药(蒙医药)为主、中西医(蒙西医)协调发展的办院理念,强化以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完善公立中医(蒙医)医院评价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公益属性,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三是要持续推进康复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治未病工程升级。
(二)发掘协同作用,提升中西医结合能力。提升旗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设施配置水平,中医(蒙医)临床科室、中药房(蒙药房)、煎药室设置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三)发掘卫生资源,提升全方位服务能力。一是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二是建设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加强旗县中蒙医院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
(四)弘扬中医药蒙医药文化,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一是打造中医药(蒙医药)文化长廊、标本馆、展览馆、体验馆等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内涵丰富的场所,宣传普及中医药(蒙医药)防病治病、康复保健先进理念,树立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品牌。二是实施中医(蒙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开展中医(蒙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中医(蒙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蒙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五)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岐黄工程,积极参与岐黄学者和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第六批全国中医(蒙医)优秀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八批全国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二是培育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人才,积极申报自治区第五批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立高层次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库。
(六)发掘疫病防治经验,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和演练,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及时补齐短板弱项,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同时各级中医(蒙医)医院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具备规范的预检分诊能力,发挥中医(蒙医)医院重大传染病监测哨点功能,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实屏障。到2023年底,每家公立中蒙医院设置疾控科,并专人负责。二是巩固应急规范化医院建设成果,持续按照《中医(蒙医)应急规范化医院建设标准》,围绕应急准备、信息报告、传染病疫情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到2023年底,每家公立中蒙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并专人负责。
附原文:《阿鲁科尔沁旗2023年度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计划》

当前位置:
